国际法与军事行为的交汇:澳大利亚与中国海军活动的分析

图片源于:https://www.unsw.edu.au/newsroom/news/2025/02/have-the-chinese-warships-off-australia-s-coast-broken-any-laws

堪培拉新南威尔士大学的海洋安全专家道格拉斯·吉尔福伊尔探讨了国际法与军事行为的交集。

2023年2月20日,三艘中国军舰在澳大利亚东海岸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EEZ)内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活动。

紧接着的那个星期五和星期六,这些舰艇在距悉尼约340海里的塔斯曼海海域,在澳大利亚专属经济区外进行了未通知的实弹演习。

澳大利亚通过当地飞机收到的警告得知了此次演习,并对此缺乏通知表示批评。

澳大利亚通常会提前12到24小时通知此类演习,而新西兰则更愿意获得24到48小时的通知。

然而,两国都承认这类活动并未违反国际法。

同样,澳大利亚在2023年和2024年未对中国“间谍船”在其海岸附近的任务表示抗议。

中国对此类活动过去有何看法?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对其他国家在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进行军事活动持非常消极的态度。

2001年,一架美国侦察机与中国海军的两架F-8战斗机相撞,地点是在距中国海南岛约90海里处。

碰撞导致一名中国飞行员遇难,美国机组人员在海南紧急降落后被短暂拘留。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美国飞机的行为对中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违反了军事活动应尊重沿海国权益的原则。”

同样,中国高级军事官员也曾表示:“在专属经济区内,损害沿海国主权或安全的军事活动是非法的。”

在2024年和2025年,中国还曾在南海地区向澳大利亚皇家空军直升机和战斗机投放信号弹,称澳大利亚“侵犯中国主权,危害中国国家安全。”

然而,奇怪的是,中国似乎并没有因澳大利亚的“国家安全”而避免在2023年进行的“间谍船”航行,届时其观察了美澳联合训练行动“塔利斯曼·沙布”。

2024年,中国的一艘情报舰还在西海岸“距离敏感防御设施50海里内通过”。

国际法对此有何规定?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确实建立了沿海国家在其海岸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对生物和非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与中国之前的言论相反,这并不是一个明确保护国家安全或禁止外国军事演习的区域。

公平地说,中国自身的专属经济区法律也没有主张这样的权利。

然而,中国始终引用UNCLOS中有关外国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活动时应“充分考虑”沿海国家权利的表述。

这个立场或许可以解释为何中国舰艇在进行实弹演习时离开澳大利亚的专属经济区,进行在公海的演习。

要是没有这一考虑,其他国家可能会提出“以牙还牙”的争论,进行在距离中国大陆200海里内的实弹演习。

Wang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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